赫綵設計學院

注意事項

NOTICES FOR CONTEST

注意事項

NOTICES FOR CONTEST

關於參賽作品

  • 參賽者可以個人或組隊參賽,最多以五人為限。
  • 參賽件數不限。
  • 同一件作品不得跨類別重複投遞。
  • 作品須為參賽者自行創作且具原創性。
  • 所有概念、文字、圖案、表格、照片、影片、語音、音樂、動畫等各種內容及所使用之程式無仿冒、抄襲或其他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及著作權之情事。

關於參賽者&得獎者

  • 同意接受並遵守本活動注意事項及規範,如有違反本活動注意事項及規範之行為,經查證屬實,活動單位得取消其參賽或得獎資格,並對於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保留相關權利。
  • 參賽者須配合提供其創作之詳細資料,作為日後公開報導與展示之用。
  • 得獎者與其得獎作品應配合由赫綵設計學院所舉辦之相關展示與宣導活動,並保留作品原始檔案及資料,以供備查。
  • 得獎作品應同意無償、非專屬性授權赫綵設計學院使用作品圖片與說明文字等相關資料,製作成視聽著作(影片)與數位形式檔案,提供教學、研究與公共服務用途之公開上映、公開播送與網路線上閱覽。
  • 尊重本獎評審小組之決議,不得有請託、關說、利誘、威脅或其他干擾評審委員及評審程序之情事。

關於獲獎資格取消

  • 參賽者及其作品有下列情事之一,經查證屬實者,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已領之獎盃、獎狀及獎金。
  • 未符合參賽資格。
  • 得獎作品經人檢舉或告發為非自行創作或冒用他人作品且有具體事證,經查證、審議,裁決應取消獲獎資格者。
  • 得獎作品其後續商品化及行銷行為,有損害本獎之形象或精神者。
  • 得獎者有請託、關說、利誘、威脅或其他干擾評審委員或評審程序,經初選評審小組審議後認情節嚴重者。

關於評審團

  • 為辦理本辦法各獎項之評審事項,由本部遴聘專業人士組成評審團。
  • 評審團應自參賽作品及參賽者中,評選出各類獎項得獎者,未達標準者,評審團決議得從缺或調整。
  • 評審團應就報名參賽各獎項作品及參賽者審酌其內容創意、美感、色彩、意涵等事項進行評審;其評審標準由評審團議定之。
  • 評審委員於評審會議召開前,應簽署聲明書,聲明與評審之報名參賽獎項作品或參賽者無職務或其他利益牽涉,並同意對評審會議相關事項保密。
  • 評審委員違反聲明事項者,本部得終止該委員之聘任;評審委員與評審之報名參賽獎項作品或參賽者有職務或其他利益牽涉,並經本部查證屬實者,本部並得撤銷該報名參賽者之得獎資格。
  • 評審委員於受聘任時,應出具同意書,同意本部將其姓名連同其他評審委員名單於頒獎典禮當日對外公開。

※ 主辦單位保留活動變動之權利,本活動未竟事宜,依赫綵設計學院規定及網站公布為準。

© 2018 Appedu Computer Design Institute. All rights reserved.